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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已死

2007-06-09 18:18:3413336浏览 | 29评论

 

二零零七年四月 几天前,我突然意识到微软已死。当时我正在跟一个年轻的创业家讲 Google 和雅虎的区别。我说雅虎从一开始就被惧怕微软的心态给害了。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定位为「媒体公司」而非技术公司的原因。我看着他,发现他没听懂。就像是我在跟他讲一九八零年代中期女孩子们多喜欢巴里·曼尼罗一样。巴里什么? 微软?他没说什么,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大相信现在还有人会怕他们。 一九八零年代末以来的近二十年间,微软在软件业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还记得在他们之前是 IBM。基本上,我没有怎么理会这块阴影。我从来不用微软的软件,因此它对我的影响只是间接的--比如当我遭到僵尸电脑群自动攻击时。另外,由于我一直没怎么留意,直到这片阴影消失了,我才意识到。 但现在它散了。我能感觉得到。没有人会怕微软了。他们仍然很赚钱,喔对了,IBM 也是。但他们.....

二零零七年四月


几天前,我突然意识到微软已死。当时我正在跟一个年轻的创业家讲 Google 和雅虎的区别。我说雅虎从一开始就被惧怕微软的心态给害了。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要把自己定位为「媒体公司」而非技术公司的原因。我看着他,发现他没听懂。就像是我在跟他讲一九八零年代中期女孩子们多喜欢巴里·曼尼罗一样。巴里什么?

微软?他没说什么,但我看得出来他不大相信现在还有人会怕他们。

一九八零年代末以来的近二十年间,微软在软件业投下了巨大的阴影。我还记得在他们之前是 IBM。基本上,我没有怎么理会这块阴影。我从来不用微软的软件,因此它对我的影响只是间接的--比如当我遭到僵尸电脑群自动攻击时。另外,由于我一直没怎么留意,直到这片阴影消失了,我才意识到。

但现在它散了。我能感觉得到。没有人会怕微软了。他们仍然很赚钱,喔对了,IBM 也是。但他们已经不是危险的公司了。

微软是什么时候完蛋的?因为什么完蛋的?我知道他们直到二零零一年都还是间危险的公司,因为当时我写过篇文章谈它的危险度已大不如前。我想它是在二零零五年完蛋的。创办 Y Combinator 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不必为我们投资的那些初创公司担心微软的威胁。事实上,我们为初创公司和投资人牵线、让它们会面时根本都没有邀请过微软的人。我们请雅虎和 Google,以及其他一些互联网公司,但连想都没想过要请微软。微软的人也从来没给我们发过电邮。他们是另外一个世界。

是什么令他们完蛋的?我想有四点,都发生于二零零零年中。

最明显的是 Google。一个村子只能有一个老大,Google 显然就是这个老大。目前来说,Google 是最危险的公司,无论你把这个词当褒义词还是贬义词用。微软再怎么样也只能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

Google 是什么时候领先的?一般认为是二零零四年八月,他们上市的时候。但那时他们还不算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人。我认为他们是从二零零五年开始领先的。有几样东西成就了他们的突破,Gmail 是其中之一。Gmail 证明了他们不只会做搜索而已。

Gmail 同时也告诉我们,一旦对我们现在称之为「AJAX」的那个东西善加利用,线上软件可以有多大的潜力。这是微软之死的第二个动因:人人都意识到桌面时代已经结束。将程序储存在万维网上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不仅仅是电邮,一切都将如此,包括 Photoshop。连微软也看到了这一点。

讽刺的是,AJAX 的诞生有微软无意识的功劳。AJAX 里的 X 是指 XMLHttpRequest 对象,它令浏览器能够在显示页面的同时,在后台和服务器沟通。(在以前,要与服务器沟通必须请求一个新页面。)XMLHttpRequest 是微软在一九九零年代末发明的,因为他们的 Outlook 软件需要它。不过他们没意识到这个东西对很多其他人也有用,事实上,它对于任何想写出像桌面软件一样的线上软件的人来说都很有用。

AJAX 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 Javascript,一种在浏览器内部运行的程序语言。微软感到了 Javascript 的威胁,并尽可能久地对它的缺陷置之不理。但开源世界最终获胜,他们写出的 Javascript 库克服了 IE 浏览器的缺陷,就像树木越过铁丝网努力生长。

微软之死的第三个原因是宽带互联网。如今,任何人都可以拥有高速互联网接入。通往服务器的通道越宽,对桌面的依赖就越低。

钉死微软棺材上最后一颗钉的是苹果。由于 OS X 的缘故,苹果以一种在技术领域极端少见的方式起死回生。(注二)他们的胜利是如此彻底,我现在已经很难得见到跑视窗操作系统的电脑了。Y Combinator 投资的所有人用的都是清一色的苹果笔记本。我们的创业学校里的学员也一样。现在的电脑人不是用苹果,就是用 Linux。视窗,正如一九九零年代的苹果一样,只有祖母才用。所以不只是桌面系统不再重要,因为,反正真正关心电脑的人都已经不用微软了。

当然,在音乐领域,微软也追着苹果屁股后头跑,电视和手机很快也要来了。

微软死了,我很高兴。微软就像尼禄,或是罗马的康茂德皇帝--只有世袭的权力才能将人腐蚀到那个程度。因为,请记住,微软的垄断地位并非始自微软,而是来自 IBM。从一九五零年代中期到二零零五年(或者说,自诞生以来),软件业一直处在垄断的阴影之下。「网络二点零」之所以如此令人兴奋,原因之一就是大家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感觉到,这一垄断终将结束。

当然,作为一个骇客,遇到问题总是会想如何解决。微软有没有办法重现荣光呢?原则上说,有。想想以下两点:一、微软手里的现金数目;二、拉里与塞尔盖十年前试图把 Google 以一百万美元卖给搜索引擎公司,结果被所有人拒绝。

一般人不了解的是,对于微软这么富有的公司而言,一流的骇客--技术高超到危险的骇客--的价格是很低的。微软已经招不到最聪明的人了,但他们可以买,想买多少就买多少。所以如果他们还想在市场上玩下去,就应该这么做:

一、收购所有的「网络二点零」初创公司。把它们全买下来,花的钱可能还没有原本计划收购 Facebook 的多。

二、把它们都塞进硅谷的一栋楼里,用铅把它们屏蔽起来,不许和莱蒙德(译注:微软总部所在地)那边有任何接触。

提这个建议是安全的,因为他们永远不可能这么干。微软最大的制肘在于不知道自己有多烂。他们仍然以为可以关起门来写软件。以桌面电脑时代的标准来看,或许没错。但那个时代在几年前就结束了。

我已经知道人们会对这篇文章有何反应。一半读者会指出微软仍然赚得很多,然后说我不应该仅仅根据我们这个与世隔绝的「网络二点零」小圈子里的想法来下结论。另外一半读者,年轻的一半,会抱怨说我写的早已是旧闻了。


延伸阅读:《微软已死》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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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软件不兼容,并不是故意人为的结果。只要你捉臭虫时不够努力就够了。如果是大公司,臭虫的数量可不是一般的多。这个情况可以拿「文学理论家」的写作来类比。他们大部分人不是故意要写得晦涩难懂,只是没有努力去写得清楚明了。这么干当然不会有好结果。

注二:部分原因是乔布斯被约翰·斯卡利赶出公司的方式在技术界很少见。如果苹果的董事会没有犯下那个错误的话,他们也不会有「起死回生」的需要。
【本文由lawrence授权给译言网使用,未经许可请勿转载。商业或非商业使用请联系译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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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google苹果microsoftpaulgrahamweb-basedmonopolydesk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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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3

      如旧,Lawrence的选题和译文总是精彩。“一个村子只能有一个老大”,呵呵,瞧这翻的。:-)

      提两点建议:
      spam I got from botnets也许可以稍作解释,是不是自动发送垃圾邮件的网络联盟?机器人网络有些让读者费解。

      XMLHttpRequest object 中的Object似乎应译为对象,Object Oriented里的对象。

      4

      微软在企业桌面上拥有几乎是压倒性优势。从桌面管理至到application兼容性,微软的整个stack不是那麽容易被击破的。google apps, salesforce等暂时也只是在边缘和微软作小冲突吧。

      不过,从科技创新角度看的话,微软就的确是今非昔比。如果将重心业务互联网化的live策略在两年后还不成气候,微软就真是大剂了。

      5

      對 OSX 與 Linux 有興趣?看這個可笑的佔有率吧!
      <br/>http://www.w3counter.com/globalstats.php?date=2007-05-30
      <br/>就在他說微軟以死時,微軟又以 XBOX360 打敗了一個 PS3,一個曾經是王者的公司。
      <br/>反正他講得再多,微軟依然賺一堆錢,收不完的專利費,能獲利的公司才是好公司,可怕與否重要嗎?
      <br/>如果微軟已死,一個被已經死掉的公司打敗的 SONY 不就早已死透?不用再講那個垃圾 Linux,永遠是個扶不起的阿斗罷了,喊了幾年了?有成一點點氣候嗎?有影響到一點點 Windows 的佔有率嗎?網路軟體有用?桌面軟體無用?沒有桌面哪來的網路軟體,沒有作業系統你網路軟體要跑在哪?果然這些分析師講的話一點用處都沒有呀。
      <br/>
      <br/>
      <br/>
      <br/>

      6

      是啊,看看 数据才清楚。MS依旧是老大的位置。这个写帖子的不过是竞争对手的说客罢了。

      7

      可能需要介绍一下 Paul Graham 其人,他是世界上第一个线上软件(即所谓 web-based app)Viaweb 的作者,九八年的时候就做出来了。Viaweb 后来被雅虎收购,成了现在的 Yahoo! Store。

      9

      楼上几位反驳文章的朋友,别被亮眼的题目误导了。文中说到「他们已经不是危险的公司」才是重点。作者也知道微软现在与及在可见将来还是非常赚钱的企业,但他着眼的是微软在未来几年的市场地位,而从这个角度看,微软的科技和创新已经不再是令业界马首是瞻的龙头了。

      换个方法说,在这几年来,微软有那一个产品,在任何一个技术领域带来独特的创新?

      10

      lawrence的译文总这么精彩,读来一气呵成。微软是否已死还难以定论,百足之虫,虽死不僵;微软这头大鲸掀一下尾巴,激起的浪花也能淹死大批小虾米。微软在面对google的挑战时,还是有着桌面开发的固执,他们对web2的理解在我看来不如yahoo!;微软众多阵地只不过在其中一个稍有险情,但说其败落尚言之过早。微软的技术实力不容忽视,其在世界各地建立的研发团队早在google建立之前就开发出很多前瞻性产品,下一个时代的平台在手机这个移动平台,微软的smart phone系列依然掌控了内核平台的技术,和linux内核手机分庭抗礼,微软的时代尚未过去。

      12

      我也来踢馆,哈哈:)

      1.第三段第一句:
      原文:Microsoft cast a shadow over the software world for almost 20 years starting in the late 80s.
      Lawrence:一九八零年代末以来的近二十年间,微软在软件业投下了巨大的阴影。
      pestwave:从20世纪80年代早期之后的20年里,微软给软件业蒙上了一层阴影。

      2.第三段最后一句:

      原文:And because I wasn't paying attention, I didn't notice when the shadow disappeared.

      Lawrence:另外,由于我一直没怎么留意,直到这片阴影消失了,我才意识到。

      pestwave:而且我一直没怎么留意,我也不知道阴影是什么时候消失的。

      3.第一段最后一句:
      原文:Barry who?
      Lawrence:巴里什么?
      pestwave:哪个巴里?

      嘿嘿先看了这三段。1和3属于个人翻译习惯问题。我觉得2是Lawrence的翻译有问题。

      欢迎拍砖,闪人~~~~~~~~~~

      13

      原文:The most obvious is Google. There can only be one big man in town, and they're clearly it. Google is the most dangerous company now by far, in both the good and bad senses of the word. Microsoft can at best limp along afterward.

      l:最明显的是 Google。一个村子只能有一个老大,Google 显然就是这个老大。目前来说,Google 是最危险的公司,无论你把这个词当褒义词还是贬义词用。微软再怎么样也只能一瘸一拐地跟在后面。

      p:首当其冲的就是Google。一山不容二虎,微软的人都明白这一点。正说反说Google都是当前最危险的公司。微软最多也就是一瘸一拐地跟在后头。

      (其实这个paul有点酸葡萄心理,就因为人家微软连邮件都不给他们发就把微软说成一文不值。)

      14

      我这里想说一下关于翻译的质和量的问题。

      印象里,Lawrence是个非常认真的人,在水库哇(疑问者不妨百度一下)里也领教过。这种人和这种精神在中国真的不多了,不知道算不算一个悲哀。只能说“佩服”二字。毋庸置疑,阅读好的译文犹如品一壶清香的茗茶,那种体会自然美不胜收。

      以我自身两年多翻译新闻的经历来看,深感辩论最激烈,越是白热化的时候,我的收获才是最多的。其实自从来到译言之后,没有什么翻译方面的讨论,大家都是“自以为是”,“各自为政”,“井水不犯河水”,只有在QQ群或者msn群里才偶尔有懒人出来询问翻译的问题。

      但话说回来,当前的翻译形势是需要翻译的东西越来越多,熟悉英语的人也越来越多。昨天和毛心宇聊天,我说以后中国会出迎来一个超级翻译时代,满以为会博得他的认可,可他却说翻译的空间越来越小,因为具备双语能力的人越来越多了,我一时无言以对。

      所以当前很多人选择了“量”而非“质”,当然即便是量也要至少能让人看懂。

      翻译是要“量”“广”呢,还是“质”“深”?这是个问题。

      我不打算下什么结论,抛砖引玉吧。

      另外我强烈建议译言把握现在写字的这个框子放大一点,太小了。

      15

      谢谢 pestwave,关于第三段最后一句,的确是你的译法比较正确。我想我的译法应该改成「直到这片阴影消失了很久之后我才意识到」。

      关于 Barry who 的问题,我判断的依据是把它读出来。想想,如果突然有中国人跟你说着中文时提到一个外国名字,名你听清楚了,但姓听不清楚,这时你会怎么反问?「Lawrence 啊,那天我遇到 Patrick O'Kane 了。」「Patrick 什么?」

      至少这会是我的第一反应。

      至于 Google 和微软那段,你的译文中的「微软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似乎在原文找不到出处哦。

      16

      对了,关于翻译,我觉得除了具体问题以外,在「理念」层面上没有什么好讨论的。如果对翻译有兴趣,要么就开始动手译东西,要么就挑别人的错,除此之外都是空谈,而且也永远谈不出营养。

      是的,熟悉英语的人越来越多,重点在熟悉二字。熟悉的人多了,精通的人越来越少。似乎冥冥中有谁把「英语能力」这个东西在人世间稀释了。

      17

      还是“一个村子只能有一个老大”这一段。

      我原来的想法:
      上文提到What killed them? Four things, I think, all of them occurring simultaneously in the mid 2000s.这里的第一个them指的是微软的人。

      There can only be one big man in town, and they're clearly it.这句话里的they值得也是微软的人,而it指的是“There can only be one big man in town”。

      显然我这里把clearly当成了clear of来处理。

      看完Lawrence的跟贴后,我觉得they指“Google”,it指“big man ”更合理。

      结论:此句Lawrence的翻译更好。

      btw:“要么就开始动手译东西,要么就挑别人的错,除此之外都是空谈,而且也永远谈不出营养。”这句话太精炼了,学习了:)

      24

      从今天看来,这篇文章写的是很有意思。
      google在互联网领域仍然咄咄逼人,微软看似节节败退,收购yahoo不成,yahoo反倒和google合作,微软难呀。
      IE的市场份额被firefox一点点的侵蚀。
      今后不管是软件业,还是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才是其精髓,这些都是微软所缺的。

lawrence
读者:141130 译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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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Microsoft is Dead
推荐者:lawrence
时间:2007-06-09
原文来源: http://www.paulgraha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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